【48812】广东省质监局:28批次灯具及照明设备产品不合格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6日,广东省质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广东省灯具及照明设备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成果。本次检查了广东省内329家公司制造的402批次灯具及照明设备产品。经查验,发现2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
不合格项目触及灯具的“符号”“结构”“爬电间隔和电气空隙”“接地规则”“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维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辐射电磁打扰(30MHz-300MHz)”“谐波电流”等10个项目;一般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的“互换性”“机械强度”“湿润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辐射电磁打扰(30MHz-300MHz)”“谐波电流”等5个项目;LED模块用电子操控设备(LED光源操控器)的“标志”“辐射电磁打扰(30MHz-300MHz)”等2个项目。
本次被检查329家出产企业(402批次)包含大规模的公司26家(33批次),中型企业63家(83批次)、小企业240家(286批次),大、中、小企业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占比分别是7.9%、19.1%和72.9%。检查查验发现27家公司制造的2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间,大规模的公司1家,不合格发现率为3.8%;中型企业5家,不合格发现率为7.9%;小企业21家,不合格发现率为8.8%。
对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出产企业,该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则,责令企业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安排复查;对产品存在严峻质量上的问题的出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办。
2018年广东省灯具及照明设备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及其出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