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7
产品介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江门市乐的美光电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带517.38万米、LED灯具74.94万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决议,为表现揭露、公平的准则,强化大众参加,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定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求人及有关好坏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议提出听证请求。
江门市乐的美光电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带517.38万米、LED灯具74.94万米改扩建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57012平方米,建筑面积57012平方米,年产LED灯带517.38万米、LED灯具74.94万米
1.出产过程中发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处理合格后高空排放。
3.经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布局和采纳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处理办法防治噪声污染。
4.日子废物交由环卫部分一致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交由一般工业废物收回处理单位处理;胶水包装袋(桶)、废有机溶剂、有机树脂废物、废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归于危险废物,定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运营答应资质单位处理。